路边小摊上十块钱三张的电影光盘,夜市里堆成山的“热门剧集合集”,还有朋友转手送你的“绝版音乐大礼包”——这些听着实惠,但很可能踩了法律红线。
卖一张盗版光盘也算违法
别以为“就卖了几张,没赚几个钱”就能免责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三条和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七条,只要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许可复制、发行他人作品,数量达到一定标准,就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光盘虽小,性质很重。
实践中,执法部门通常按“张”来计数:销售盗版音像制品500张以上,或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,就可能被立案追诉;若达2500张以上,或非法经营额25万元以上,就属“情节特别严重”,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。
行政处罚也真金白银
够不上刑事立案的,照样逃不过行政处罚。市场监管部门或版权执法机构可依据《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三条责令停止侵权,没收违法所得、侵权复制品及主要用于制作盗版的工具设备,并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;没有非法经营额或不足5万元的,处25万元以下罚款。
举个真实例子:去年杭州某数码城商户被查出销售盗版游戏光盘137张,无进货票据,无法说明合法来源。最终被没收全部光盘,罚款8.6万元——相当于每张光盘罚了600多块。
别信“不知情”能免责
很多摊主说:“我就是帮人代卖,不知道是盗版。”法律不认这个理由。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九条明确:发行者不能证明其发行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,应当承担法律责任。简单说,你卖了,就得能拿出正版授权书或正规进货凭证,否则一律按侵权处理。
连快递员帮忙寄送盗版光盘,若明知内容且长期合作,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违法。去年江苏就有快递点因多次承运盗版光盘被约谈整改。
普通人买来自己用,不算违法
这里划个重点:你自己掏钱买盗版光盘回家看、听、收藏,不对外传播、不商用,目前法律不处罚消费者。但注意——如果下载后传到网盘分享给几十上百人,或者刻录几十份再转卖,性质就完全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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